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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1-10-12   编辑:统计与数学学院

一、组织机构

统计与数学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贾尚晖(院长)

委员:李全敏(党委书记)、李丰(副院长)、薛玉山(副院长)、边雅静(党委副书记)、尹钊(研究生导师)、张宝军(研究生导师)、苑欣彤(研究生辅导员)、王浩高(研究生教务干事)、陈鑫鸿(硕士生代表)、刘颖珂(博士生代表)

、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

1.博士研究生

经学院初评,推荐至学校统一评审数量不超过2人。

2.硕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名额3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人),候补名额1人。

、具体安排

(一)《统计与数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

时间:10月12日-13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地点:1号学院楼206,办公电话:61776180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查看研字〔2021〕52号《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手写签名)、《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或《2021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5日上午11:30前提交至1号学院楼206办公室,以上电子版(只需申请表和参评人员情况表,不含证明材料)tsygb@cufe.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号-姓名-手机号-国奖参评材料”。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应参照研字〔2021〕52号《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在研究生科研系统中登记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应参照研字〔2021〕52号文件附件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填写及材料提供说明》。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21日-10月27日(具体公示时间视情况而定)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述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1号学院楼206,办公电话:61776180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中央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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