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2〕33号)的要求,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15人。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上一学年所有修读课程无不通过记录(含补考、重修课程);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上一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和素质评价总成绩位于班级排名10%(含)以内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和素质评价总成绩位于班级排名10%-30%(含)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方面、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可以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上一学年所有修读课程无不通过记录(含补考、重修课程);
6.上一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达到80分(含)以上,且素质评价总成绩居于班级排名50%(含)以内;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工作安排
(一)评审准备
学院将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8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发〔2020〕89号)的规定,制定《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成立评审小组并公示。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必须符合本通知中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于10月4日9:00前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奖学金模块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排名”按照学分加权平均分的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综合素质排名”按照学生素质评价结果总成绩班级排名填写和审核。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资格。
纸质版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成绩单(教务处打印盖章版)、获奖材料复印件(与《申请审批表》信息一一对应)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请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成绩单(教务处打印盖章版)、获奖材料复印件(与《申请审批表》信息一一对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请申请人于10月4日14:0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学院1号楼20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申请。
(三)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根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学院评审细则进行等额评审,10月5日下午组织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结果将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完毕后,学院将初审结果报送学校助学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面向高校设立的国家级奖项,荣誉最高、奖励金额大,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诚实守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各项材料,确保学院和学校的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2年9月28日